岁次乙巳,腊鼓频催,诸事皆宜收束纳藏,独缔结婚姻文书一事,于岁末寒天中反有凝华结彩之妙,流年乙巳,天干乙木柔藤,地支巳火驿马,木火相生主文书记录之事,尤利官非契约之订立。
腊月建丑,丑为金库,亦为红鸾星动之所 与流年巳火呈“巳酉丑”三合之局初现端倪,暗喻两人同心可化岁月寒冰,共筑温暖家室,然丑月土旺克水,于姻缘中主情意需细水长流,不可因文书既定而疏于灌溉,今岁太岁在东南,腊月月煞在北 凡择吉日,须兼看当日神煞与个人命盘之呼应 方得圆满。
今据《协纪辨方》与子平术数,为诸君测算西历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之领证吉日,领证者,古之“嫁娶”纳采订盟之现世呈象,重在天时与人与相契,择日之要,首取“天喜”“红鸾”照临,次取“三合”“六盒”调与,再取“不将”日以避冲克。
乙巳年冬,水气渐盛,火势归库 择日尤须留意“调候”之功,即择取能引动“火”之温暖或“金”之坚贞气象之日,以助姻缘之焰长明不熄。
若日柱干支与流年,月建与谐生扶,则主婚姻根基稳固,得岁运庇佑,若犯刑冲破害,则恐有情路波折,虽白首之约亦需加倍经营。
2025年12月领证黄道吉日速查详析
腊月自阳历12月1日始,农历十月廿九,至12月31日,农历十一月廿九,月内逢“大雪”“冬至”二节气,阴阳二气交接转化剧烈,择日更需精微。
大雪后金水之气旺极,冬至则一阳来复,此“复”卦当令之日 于缔结婚约来讲有“初兴”“重生”之吉兆,故冬至前后数日,常为佳期之选,然月内亦有“月破”“大耗”等凶煞值日,不可不察,今将吉日分为上选,次选,凶日明示避忌,诸君可对照自身八字年柱,日柱,审慎分析。
吉日之择,首看“建除十二神”,月内“成”“开”“危”日多主事成圆满,开创生机与稳如泰山,如农历十一月初四(阳历12月4日)为己卯日 值“开”星,卯木生巳火,又合岁干乙木,主文书开启顺利,情意滋长。
又如农历十一月十一(阳历12月11日)为丙戌日,值“危”星,然丙火透出照耀戌土火库,危中有安,主婚后虽难免小波澜,然根基牢固可化险为夷 反为吉兆,此即“危日”之辩证,并非一概凶险,若八字喜火土,此日反能催旺家运。

“三合吉星日”乃上上之选,巳年寻“酉”“丑”日,为三合局之半成,能引动岁君助力,农历十月三十(阳历12月2日)丁丑日,丑土为金库 与岁支巳火半合,丁火透出暖局,此日领证,主家宅渐丰,情义如金之坚,农历十一月十七(阳历12月17日)甲午日,午火为巳火之帝旺 甲木生之,木火通明,光彩照人极利公开仪式,拍摄留念,然若新人日支为“子”,则“子午冲”暗伏,虽得日吉亦须留意沟通。
“天德贵人日”解灾增福,于婚姻缔结最为慈悲,农历十一月初八(阳历12月8日)癸未日,月德合日,癸水润泽,未土为木库 能收束流年乙木之散气,使之归聚于家室 主夫妻同心,合力生财,另有“天赦日”,乃赦过宥罪之辰,若命主自觉过往情路坎坷 或八字中带刑克,择此日可得缓与,月内农历十一月十四(阳历12月14日)为己丑日,正逢天赦,丑土晦火生金,有沉淀过往,开启新章之象,尤宜领证。
凶日之避,首推“月破日”跟“岁破日”,月破者,与月建地支相冲之谓也,腊月建丑,故“未”日为月破,阳历12月8日癸未日,虽前文提及有月德合 然月破之力仍存,吉凶参半 若八字不强,则难承其福反见其伤,故不荐普通命主选用,除非经师专门推算调与。
更有农历十一月初五(阳历12月5日)庚辰日,辰土与岁支巳火虽不直接相冲,然“辰”为“地网”,且与月建丑土相破,谓之“月刑”,主暗中损耗,易生口舌误会,亦当回避。
“五黄煞”所临之方,动则招灾,腊月五黄飞临正北方坎宫,故择日亦须审视当日地支,若为“子”水日,则引动坎宫五黄凶星之力。
阳历12月22日乙未日,虽非子日,然冬至后一日,阳气初生未稳,且日支未与月建丑相冲 名为“岁破”,大凶,诸事不宜,万不可用于婚姻缔结之始,此日领证,主家宅不宁,争吵频生,犹如冰上筑屋,根基难稳,另有“四离日”,节气前一日是也 阳历12月20日癸巳日,为冬至前一日 气交驳杂,事有反复,亦不宜取用。
至于具体宜忌,须依事类细分,领证一事,古法归入“嫁娶”范畴,尤重女方利益,故“不将日”为古时首选,然今世双方平等,择日更重与谐,本月优先推荐日,当推吉神汇聚且无冲克之日。
阳历12月11日丙戌日,除前文所述,更得“天贵”“福生”吉星照耀,丙火戌库,温暖藏富 最宜领证,主婚后生活红火,彼此成就,阳历12月17日甲午日,三合助力,木火辉映 于事业型伴侣尤佳,主婚后运势彼此助长,阳历12月26日癸卯日,农历十一月廿六,值“成”日,癸水生卯木 卯木生岁火,顺生有情,且卯为“桃花”,主情意绵长,婚姻生活多情趣。
次选吉日,可考虑阳历12月2日丁丑日(三合吉日),12月14日己丑日(天赦日),及12月29日丙辰日,丙辰日虽辰土为水库,稍有晦火之嫌,然丙火高透,辰亦为“天罡”含贵气,若新人八字水旺需调候 此日反能水火既济,各得其所,然用此日者,婚后须多包容,方得长久。
重点避忌日,除前述岁破日乙未(12月22日),月破带刑日庚辰(12月5日),四离日癸巳(12月20日)外,阳历12月31日辛亥日 农历十一月廿九,月晦之日,且辛亥水气汹涌,克害流年巳火,有“天火”煞 主结局难料,易生变故,绝不可用。
诸君择日,须知黄历所载乃天地之公共法则,具体到个人则如量体裁衣,务必结合自身八字命盘,若男命日主为庚金,女命日主为乙木,流年乙庚相合,本已有情,择日再选火土旺相之辰,则如锦上添花。
若双方八字比劫林立,则宜选官杀或食伤旺之日,以制化平衡,更有家中长辈年命或住宅坐向,若与所选日辰相冲 亦须斟酌,譬如屋宅坐北朝南,子山午向,则午日领证虽吉,然“子午冲”冲山,归家后或生烦躁,可于吉时入宅后调息,或悬挂饰物以作化解,择日之术,精微奥妙,在乎变通 万勿执一而废百。